各教学单位:
学校近期将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9-2021年批准立项并计划于2022年完成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重点)、校级创新项目(附件1)。
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陶大发〔2021〕76号)文件(附件2)要求,2019年立项项目在2022年为最终执行年限,未参与验收的项目一律予以项目终止处理,被终止项目指导老师2年内不得再担任此类项目指导老师。2020年立项项目若不参与本次验收,则剩余经费后续不再发放。
二、结题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
需提交的结题材料包括: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3)、结题鉴定表(附件4)、项目研究成果一览表(附件5)、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纸质稿请按顺序进行胶装后提交,及PPT汇报材料电子稿、项目介绍视频(可选)。
2.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
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实施情况,每个项目汇报时间5-8分钟,专家提问3-5分钟。专家组评审结题材料,提出验收意见。
3.参加本年度创新创业成果展
验收通过的项目以实物、视频、展板等形式在本年度创新创业成果展进行成果展示(暂定)。
三、结题验收成果要求
详见OA办公系统
四、结题验收工作安排与要求
1.请各指导老师督促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做好结题材料准备工作。
2.对于2021年立项且执行期限为两年期的国家级、省级项目,项目组须在“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jxdc.jxedu.gov.cn/)”填写中期检查报告;2020年立项的两年期项目和2021年立项的一年期项目不参与本次验收,则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6),并提交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证明材料,学校暂停发放项目经费。
3.国家级、省级(校级重点)项目结题材料提交安排如下表:
项目类别 |
材料报送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截止日期 |
创新项目 |
主教楼207-2 |
吴老师 舒老师 |
电话:0798-8460552 邮箱:jci_sjk@163.com |
5月6日 |
提交的结题材料中,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三份;全部电子版材料以.zip格式压缩,并按“项目级别—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格式命名发送至上述邮箱。
4.校级一般项目验收材料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系)教务办/学工办,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系)组织验收,结题验收工作安排和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7)在5月12日之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5.国家级、省级(校级重点)项目由教务处组织验收,现场汇报及创新创业成果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所有附件及验收成果要求详见OA办公系统
教务处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