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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4   点击:

各教学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将于第十周~第十二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各教学单位组织开展教学检查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产出为导向、持续改进”教育教学理念。

1.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课程教学大纲执行情况的检查。一是任课教师授课计划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和是否已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二是上课进度和教学安排是否按照授课计划执行;三是课程考核方式及过程性考核落实情况;填写《课程教学大纲执行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

2.各教学单位领导、各教研室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分别深入课堂听课,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对新入职青年教师、上学期教学评价居后5%的教师及上学期督导听课反馈需要改正的教师进行重点听课。

3.检查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措施,通过开展教研活动、组织公开课观摩教学活动等形式帮扶新入职青年教师、新开课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4.对已立项“课程思政”项目进行跟踪检查,与思政课程是否同向同行,是否达到“课程思政”立项目标并常态持续改进。

5.有关教学单位要开展以下教学检查。《红色文化》课程教学进行跟踪检查,推进红色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马克思主义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的情况(马克思主义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情况(法学系);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军事理论课情况(体育与军事教学部);劳动教育(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体育教育(体育与军事教学部)、第二课堂(团委)课程是否规范,其活动是否落到实处。

6.学生评教

学生网上评教由学生所在学院(部、系)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网上评教时间从第十周开始,不参评的学生届时将不能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自己的成绩信息。

7.师生座谈会

分别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学生对学校教学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8.督导上学期听课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教务处、质评中心会同教学督导进行教学检查

学校督导将重点根据学院的期中教学检查方案进行抽查督导。

二、具体要求

1.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学院(部、系)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布置,做好学院(部、系)管理的课程及教学环节的自查自纠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公开课观摩教学活动安排表。

2.检查本学期有教学任务教师的教学文件(含授课计划、教学大纲、讲稿、教案、考勤表、调停课单等)、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根据以上内容,依据教学文件评分标准给每位教师进行评分(总分为40分),应对教师教学文件进行客观公正评价,评价分数保持小数点后两位,不能有雷同。对两位(或以上)教师教授同一门课程,主讲教师由开课学院(部、系)根据教学任务报批书中多人授课分配的学时数给出不同的教学文件分,并注明承担学时数。

3.各学院(部、系)落实好公开课观摩教学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工作。请各学院(部)要专门组织至少2次公开课教学观摩活动,公开课要单独组织,并留有充裕的时间开展交流研讨。做好教学管理人员(包括领导干部、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听课工作。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要求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次数不少于1次,以切实掌握教学情况和学风状况。

4.各学院(部、系)分别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学生对学校教学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会议记录。

5.各学院(部、系)对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向教务处提出。教务处将通过教学工作例会通报期中教学检查情况。

三、材料报送 

1.第九周周三(4月20日)前提交①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②公开课观摩教学活动安排表③《课程教学大纲执行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

2.第十三周周五(5月20日)提交①《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见附件2)②《教学文件评分汇总表》(见附件3)③《听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④《听课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

特此通知

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执行情况一览表》

2.《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

3.《教学文件评分汇总表》

4.《听课情况汇总表》

5.《听课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