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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1学期督导听课意见反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5   点击:

各教学单位:

现将2021-2022-1学期督导听课意见反馈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并将意见反馈给教师本人。

各教学单位要严把教学文件质量关,尤其对新引进青年教师的教案、讲稿、授课计划、多媒体课件等教学文件的质量和思想性进行审核和辅导。各教学单位要引导和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创新并及时总结;教学过程和课程考核要贯彻OBE理念注重学生的获得。

对于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各教学单位要在本学期第十二周前组织一次公开课,为青年教师和同行教师提供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对于教学效果不理想的教师,各教学单位领导要找相关教师谈话并制订针对性帮扶整改方案,提出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25日前将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报送给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并于6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整改结果。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