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
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制度实施细则》,现将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部、系)遵照执行:
一、各学院(部、系)务必高度重视,成立管理机构,建立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处置措施、认真落实帮扶责任人。
二、本次学业预警工作范围为2022-2024级学生。对学期不合格课程超过4门(含4门)或不合格课程累计超过8门(含8门)的学生,学院(部、系)要进行警示,督促学生积极参加补考或重修;不合格课程累计超过12门(含12门)的学生,予以留级;对已留级学生,要告知如其再次达到留级条件必须退学,并秉持“不抛弃、不放弃任何一个学生”的工作理念,制定专门的帮扶计划。
三、2022级学生即将毕业,对于不合格门数较多影响如期毕业的学生,各学院(部、系)应通知学生及家长(监护人),做出毕业预警。
四、各学院(部、系)应将学业预警决定通知到家长(附件1)和学生(附件2),做好谈话记录(附件3),并做好材料存档。情况严重的,应通知家长(监护人)到校,将学生的情况详细告知家长(监护人),保证学生学业的完成。
五、符合留级条件的学生,须在寒假前或者下学期开学初申请并填写《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留(降)级申请(审批)表》(附件4),从2025-2026-2学期开始留(降)级学习。学院决议拟退学的学生,应填写《普通高等教育学生退学申请(审批)表》(附件5)并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呈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六、各学院(部、系)完成学业预警工作后,请填写《学业预警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6)于11月28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1.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致家长)
2.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致学生)
3.景德镇陶瓷大学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
4.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留(降)级申请(审批)表
5.普通高等教育学生退学申请(审批)表
6.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工作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