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202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进展安排,各学院已经完成了调研,论证、审议等工作,形成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第一稿。在此基础上,学校将开展人才培养方案的第二次审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年7月1日—7月6日
二、审查安排
本次审查采用学院间交叉互审的方式进行,学院间互审安排见附件1。
三、具体要求
1.各审核学院需设立专项审查工作组,人员不少于3人,成员包含分管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高级职称/高学历教师(不少于3人),指定1名组长统筹全部审查工作。按照《202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审核要点》(附件2),对被审查学院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审核要点开展审查工作,并填写《审查意见表》(附件3),各组组长于7月7日之前将《审查意见表》提交教务处。
2.教务处将审查结果反馈至被审查学院,被审查学院按照《审查意见表》提出的修改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于7月8日之前向教务处提交修改后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第二稿)。
3.各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为互审工作联络人,各学院间要互相支持和配合,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审核学院与被审核学院要充分沟通,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
四、材料提交
1.7月7日下午16:00前,请各审查小组提交《审查意见表》(电子版、纸质版);
2.7月8日下午16:00前各学院提交修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第二稿)》命名)
联系人:胡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798-8499659
教务处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