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创业学院、教育评价与评估中心、教学资源与设备管理中心)

首页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对202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开展交叉互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1日 14:08 文章作者: 浏览:

各学院:

按照202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进展安排,各学院已经完成了调研,论证、审议等工作,形成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第一稿。在此基础上,学校将开展人才培养方案的第二次审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671日—76

二、审查安排

本次审查采用学院间交叉互审的方式进行,学院间互审安排见附件1。

三、具体要求

1.各审核学院需设立专项审查工作组,人员不少于3人,成员包含分管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高级职称/高学历教师(不少于3人),指定1名组长统筹全部审查工作。按照《202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审核要点》(附件2),对被审查学院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审核要点开展审查工作,并填写《审查意见表》(附件3),各组组长于77日之前将《审查意见表》提交教务处。

2.教务处将审查结果反馈至被审查学院,被审查学院按照《审查意见表》提出的修改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于78日之前向教务处提交修改后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第二稿)。

3.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为互审工作联络人,各学院间要互相支持和配合,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审核学院与被审核学院要充分沟通,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此项工作。

四、材料提交

1.77日下午16:00前,请各审查小组提交《审查意见表》(电子版、纸质版);

2.78日下午16:00前各学院提交修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第二稿)》命名)

联系人:胡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798-8499659

 

 

 

 

                                 教务处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