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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推荐第一届江西省学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2日 15:37 文章作者: 浏览: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全面推进我校健康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专家智库在学校健康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师资培育、科研创新等方面的指导作用,现将《关于推荐第一届江西省学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赣教体艺办函〔2026〕1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校委员推荐申报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申报人员须严格贴合文件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学校健康教育有关政策,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健康教育教学事业,工作认真负责。

3.长期从事学校健康教育教学科研或行政管理工作,熟悉学校健康教育教学工作政策要求,学术造诣高,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委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且在健康教育教学和医疗卫生领域业绩突出。

4.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省健康教育教指委交付的工作任务。

5.身体健康,以现职人员为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推荐名额及相关要求

根据上级文件分配名额,我校可推荐委员人选1名。各相关单位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标准筛选人选,认真核实申报人员信息,确保推荐人选资质合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人选可自愿申报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普通委员岗位,申报时需在材料中明确标注意向岗位。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教职工于2026年7月3日17:00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评估监测科,逾期不予受理。

工作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5373(短号)。

 

附件:《关于推荐第一届江西省学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赣教体艺办函〔2026〕16号)

 

 

                                       教务处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