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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教学资源与管理中心(合署)、教育评价与评估中心(挂靠)、创业学院(挂靠)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4-03-29   点击:

教务处是负责学校国内全日制本科以下简称“本科”教学建设与管理的二级职能机构承担着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教材与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管理、学籍信息管理、教学运行、教学质量建设以及组织全校性考试等工作创业学院挂靠教务处,负责本科生创新创业项目、创新创业教育、就业教育、劳动教育、美育教育、素质教育以及语言文字等工作。教学资源与设备管理中心合署办公,负责学校公共教室、实验室、体育场所及教学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教育评价与评估中心挂靠教务处,负责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教学交流与竞赛、教学研讨与评价教学督导管理、本科教学状态数据统计与分析、专业认证及其他教学评估相关工作

教务处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科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学校人才培养的发展规划提供决策依据

二、负责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组织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调整,组织各院部、系制定和实施本科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及有关教学文件。

三、规划落实本科专业建设,提出专业设置及调整等建设性意见,组织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协助招生工作处制订年度本科招生计划。

四、根据国家政策及指导方针推进本科课程建设,制定课程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各级各类课程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五、制定并完善本科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推进教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现代化,完善教学质量保证监控体系,开展教学质量的检查、监督内控工作。

六、做好本科教学计划和教学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课程安排、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教学公共资源使用与调配等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本科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

七、负责本科生学籍、成绩管理工作,组织本科生学历学位审核工作,发放本科生学历学位证书。

八、组织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编写的申报工作,组织本科生教材的征订及发放,组织教材评估工作,负责本科生教材费结算。

九、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以及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成果评选和经验交流;组织遴选和推荐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

十、组织本科高水平教学团队申报工作;组织各级各类本科教育教学教师讲课竞赛。

十一、组织加强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与有关部门共同抓好各级各类竞赛活动。

十二、制定教学经费年度预算及分配草案,与有关职能部门共同规划和建设教学基本设施。

十三、统筹指导教学资源与设备管理中心(合署)、创业学院(挂靠)、教育评价与评估中心(挂靠)开展工作以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创业学院(挂靠)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决策部署,制定工作计划。

二、负责本科生大学生职业规划、大学生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等就业创业教育教学,及师资队伍建设;

三、负责与招生就业处对接,开展与职业规划、就业、创业相关的讲座、论坛等活动,指导、管理教育部就业育人供需对接项目;

四、负责本科生劳动教育、美育教育、素质教育教学及师资队伍建设;

五、负责全校语言文字工作;

六、负责校内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与管理;

七、负责组织实施本科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八、负责组织开展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赛事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资源与设备管理中心(合署)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校公共教室、实验室、体育场所的规划、建设,提出公共教室新建、改建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教学单位制定实验室、体育场所建设方案或改造意见。

二、负责制订并完善学校公共教学资源与设备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三、做好公共教室的正常使用和调配工作。规范实验室、体育场所的使用管理。

四、负责公共教室日常维护工作和安全管理。

五、监测学校公共教学资源与设备运行状态和数据,负责公共教室、实验室、体育场所使用数据的资料管理。

六、及时向领导提供公共教学资源与设备使用状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评价与评估中心(挂靠)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保障体系,编制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组织开展校级教学督导工作,指导学院督导重点工作

二、组织开展学校教育评价评估研究,为学校教育评价改革以及评价体系、评价机制建设提供政策建议、方案设计和决策咨询;

三、组织开展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业认证及其他教学评估相关工作;

四、组织开展教学交流与竞赛、教学研讨与评价、本科教学状态数据统计与分析等相关工作;

五、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