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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7   点击:

教发〔201613

各教学院(部)、各教研室: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教书育人,在专业知识教学中进行思想教育,是高校教师应履行的第一神圣职责。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应该是加强修养,以德立教的人;是精修专业,博学于教的人;是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的人;是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的人。

根据《景德镇陶瓷学院关于加强教书育人工作的意见》(景陶院党发[2001]13号、景陶院发[2001]1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52016学年教书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请各教学院(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精神对本教学院(部)全体教师进行教书育人情况考核,组织教师填写《教师教书育人情况考核表》见附件1,推荐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各院(部)按2015-2016学年满足教学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实验员总数的10%推荐,团委按本学年开设第二课堂的辅导员总数的10%推荐),并填写《2015-2016学年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被推荐的先进个人另需写一份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

请各教学院()201663日前将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的《教师教书育人情况考核表》、《2015-2016学年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情况汇总表》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联系人:闫宁宁     联系电话:8488177

附件:1.《教师教书育人情况考核表》.doc

       2. 《2015-2016学年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情况汇总表.doc

特此通知

  2016年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