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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2   点击:

 

各学院(部):

新学期开始了,根据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管理制度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开学第一周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214-16日,分主教学楼、研究生楼、设计楼、陶艺楼同时进行检查,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第一组:湘湖校区主教学楼、研究生楼

 

检查人员

巡视地点

214日上午

胡鸿豪、冯  浩、周金燕

湘湖校区

主教学楼

研究生楼

214日下午

韩正炎、李  莉、罗 

215日上午

  霞、汪和平、闫宁宁

215日下午

殷耀如、冯  浩、彭颖华、

216日上午

朱小平、李  莉、闫宁宁

216日下午

郑乃章、汪和平、周金燕

 

第二组:湘湖校区设计楼、陶艺楼

                                   

 

检查人员

巡视地点

214日上午

朱小平、李  莉、闫宁宁

湘湖校区

设计楼、陶艺楼

214日下午

  勇、汪和平、李 

215日上午

袁艺红、冯  浩、张 

215日下午

  豪、李  莉、周金燕

216日上午

江伴东、汪和平、周金燕

216日下午

韩正炎、冯  浩、闫宁宁

                       

二、检查内容

1.教师与学生到课情况;

2.教师教学准备情况;

3.实验室教师到课情况;

4.各专业学生的教材到位情况;

5.教室的桌椅、灯光等教学准备工作到位情况;

6.计算机中心、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实习中心等教学仪器设备准备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各学院(部)要成立检查工作组,认真开展本院(部)的期初教学秩序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与总结。

2.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及时撰写检查总结,并交于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3.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上课教室、上课班级、上课教师及教材出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周金燕     联系电话:8488177

                                               2017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