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校级精品实践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教研室:
为贯彻落实《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实验建设与发展规划》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室建设水平,提升实践教学质量,丰富实践教学内容,改进实践教学方法和手段,深化“创意、创新、创业”三创合一的教育改革,全面推进我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积极培育省部级精品实践课程,结合《景德镇陶瓷学院重点建设课程项目管理条例》(景陶院发[2007]33号)精神,现就有关2017年度校级精品实践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未在各级重点(精品)课程建设期的独立设置实验课程、综合设计性实验、实习实训项目可以参加申报。
2、所属课程已通过校级及以上重点(精品)课程建设的课程实验,需学时数大16学时方可参加申报。
3、经过各分院推荐的实践课程方可申报校级精品实践课程。
二、申报程序
1、实践课程组负责人结合各自课程建设情况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精品实践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交所在分院(部)。
2、各分院(部)组织对立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讨论,并签署指导性意见,确定推荐项目。
2017年4月7日(第8周周五)前各学院将《景德镇陶瓷大学精品实践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三份纸质稿、一份电子稿和《景德镇陶瓷大学精品实践课程建设申报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二)一份(含打印件和电子稿,打印稿要求盖学院章)交至教务处。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实践课程申报材料按《景德镇陶瓷大学精品实践课程立项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三)进行评审以后确定项目,报学校批准立项实施。
三、项目管理
1、根据相关文件,校级精品实践课程建设实行项目管理模式,建设期为2年。学校将在立项后一次划拨课程建设经费。
2、实践课程负责人及课程所在院(部)对精品实践课程的建设质量全面负责。在项目实施期间,专家组每年对项目的建设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给予必要的指导。
3、实践课程立项之后,学校专家组将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精品实践课程建设质量验收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要求校级精品实践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在校统一信息门户的“网教系统”建立实践课程网站,上传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技能点、重难点指导、作业、教学课件、教学录像等资料,并设立学生答疑专区,以上内容将作为校级精品实践课程中期检查的必要条件。对于验收不合格者,将按照相关管理文件和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附件一:景德镇陶瓷大学精品实践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二:景德镇陶瓷大学精品实践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名单汇总表
附件三:景德镇陶瓷大学精品实践课程立项评估指标体系
教务处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