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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1   点击: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本学期实践教学将继续进行全过程、全时段检查,各学院要切实规范实践教学秩序提升实践教学管理水平,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教学、集中实践教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工作  

1、根据本学期课程安排,请有实验教学任务的相关教师在填好实验教学计划表(见附件1),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交到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中心。  

2、各实验中心严格按照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实验教学安排汇总表(见附件2),并经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盖章9月9日前将实验教学安排汇总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陈小明(290045943@qq.com  

二、实践教学工作  

1、各学院应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认真落实好每门集中实践教学课程及实习的时间、地点、指导教师等,编排一份详细的《景德镇陶瓷学院集中实践教学安排汇总(见附件3)《景德镇陶瓷学院实习实训安排表》(见附件4)。以上表格请于9月9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陈小明(290045943@qq.com)  

2、各学院在安排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时,需要用到设计室的,请填写《设计室使用申请表》(见附件5),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申请,提前与管理部门对接  

三、其他要求

1、教务处将对各学院报送的实验教学安排表和实践教学安排表进行备案,将作为教学工作量审核流程质量监控依据。  

2、各学院必须落实好各门实践课程的时间、场地,严禁随意自主安排,有特殊情况的必须备注说明,并分别通知指导教师和学生上交表格内容不完整或未按格式要求填写的一律视为未交

3、教务处将按照实验实践安排汇总表组织督导进行全过程检查、抽查实验实践课指导教师不得随意调、停实践课,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停课的老师,需提前一周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办理调(停)手续,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4、《景德镇陶瓷学院实验教学安排汇总表》和《景德镇陶瓷学院集中实践教学安排汇总表》一式两份,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和分院各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档。  

附件:

附件一:实验教学计划表

附件二:实验教学安排汇总表

附件三:实践教学安排汇总表

附件四:实习安排表

附件五:设计室使用申请表

教务处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