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位教师:
为了深入探索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新政策、新要求、新任务,加强教育督导理论研究、交流教育督导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教育督导理论和专业水平,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教育督导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赣教督办函[2016]7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围绕督政、督学和教育评估检测以及当前教育督导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思考及建议。
二、参评人员范围
1.各教学院(部)及教育督导部门的有关人员
2.专(兼)职督学
3.全体教师
三、具体要求
1.各学院(部)须组织论文评选活动,并择优报送,总数不少于1篇。
2.理论上有一定的深度,主题鲜明,观点明确,论据确凿,结构严密,条理清晰,见解独到。
3.理论联系实际,对教育督导与评价工作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交流参考价值。
4.坚持原创,不抄袭剽窃,不弄虚作假。
5.论文标题采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体,正文采用仿宋三号字体,字数控制在5000-10000字左右。
请各学院(部)于12月29日之前将论文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联系人:闫宁宁 联系电话:8488177
附件: 论文报送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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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