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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6   点击:

关于2016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分院(部):

为使我校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按计划有序进行,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景陶教函【20156号),决定于本学期末,针对2016级本科生开展转专业工作。现将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12016级在籍本科学生;

2、符合《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景陶教函【20156号)中规定的转专业要求;

3、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试全部通过;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作为预科生、定向生、专升本学生、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被录取者;第二批次录取专业申请转入第一批次录取专业者;艺术类专业不得和其他专业互转。

二、转专业工作流程

1、凡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2017214日前向所在分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普通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教务处网站学生用表处下载),经所在分院审核后,于2017215日中午前统一报教务处汇总(逾期不予办理)。

22017215日后由教务处对各分院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预审。通过预审的学生,如超出转出转入专业人数比例的将参加转专业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教务处根据转专业学生的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公示,提出初审名单,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获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持学校同意转专业的文件及学生证到转入分院办理有关手续。

三、考试科目

转专业的转出总人数及转入专业总人数均控制在该专业总人数3%以内。对超过总人数控制的转专业学生,将安排相关科目的考试:

1、艺术类专业:语文、速写;

2、非艺术类专业:英语、数学。

教务处

2016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