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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6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深化我校三创合一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9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8安排,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部)积极做好组织宣传、申报等相关工作

一、立项申报

1. 根据学生为主、广泛培育、提升质量、择优推荐、重点突破总原则,切实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健康规范开展。

2. 申请者一般以团队为主(团队人数35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项目申报。第一指导教师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每个教师每个年度原则上指导不超过2个项目(包括第一及第二指导教师身份),鼓励来自不同学院、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组队申报交叉学科项目。

3. 学院部、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生申报各学院部、系应成立由副高以上职称且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评审专家组依据项目的立项可行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原则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初评,并根据初评结果按推荐顺序依次填报。

二、经费资助

1.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国家级、校级重点和校级一般三个档次,资助金额分别2万元、0.5万元、0.1万元,全部资金由学校统一支持。

2. 校级一般项目申报、中期检查以及结题验收由各学院(部、系)负责,教务处为各学院(部、系)提供100/项过程管理费用支持。国家级及校级重点项目结题由教务处和创业学院统一组织。

三、立项安排

1. 2019328-430,由各学院(部、系)宣传、组织学生积极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请务必在申报书封面项目类型中勾选相应的项目类型),纸质版请双面打印,一份即可,并于430日前交至学院负责该项工作的秘书处(项目申报书信息未按说明填写的不予立项)

2. 201956-510,各学院(部、系)对申报项目进行分类并初评,初评结果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创业学院办公室。

1创新训练项目请负责该项工作的秘书将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及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jci_sjk@163.com并将纸质版交教务处一份、学院备案一份、个人留底一份513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舒凯征短号:7989

2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请负责该项工作的秘书将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337094861@qq.com并将纸质版创业学院一份、学院备案一份、个人留底一份513日前报创业学院就业创业教育中心办公室邹金成处(短号:6297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再次进行评审,评审出校级重点和国家级项目,并在校园网、教务处及创业学院主页上公示。

四、成果验收

1. 创新训练项目

1)国家级、校级重点项目,需在CN刊物上发表一篇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或获得专利、参与省级以上竞赛获奖、参与全国性美术展览等。由教务处组织验收答辩,验收通过后进行拓展教育积分认定。

2校级一般项目,需由各教学院(、系)验收答辩,但须将答辩安排提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人员随机旁听,项目验收通过后进行拓展教育积分认定。

2. 创业训练项目及创业实践项目

1)国家级项目,需在CN刊物上发表一篇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项目成员必须具有2人),撰写好一份符合格式要求的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格式见附件4,下同,拍摄好一段5分钟的项目训练或实践视频,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成功申请专利;参与省级(含省级)以上竞赛获奖;参与省级美术展览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参与全国性美术展览获奖;制作出实物;项目负责人或成员成功办理了营业执照。项目中期,创业学院将组织抽查,抽查方式以实地考察为主,考察内容以项目是否实际开展为主;项目结题由创业学院组织验收答辩,验收通过后进行拓展教育积分认定。

2)校级重点项目,需在撰写好一份符合格式要求的商业计划书,拍摄好一段5分钟的项目训练或实践视频,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成功申请专利;参与校级以上(含校级)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参与省级以上(含省级)美术展览获奖;制作出实物;项目负责人或成员成功办理了营业执照。项目中期,创业学院将组织抽查,抽查方式以实地考察为主,考察内容以项目是否实际开展为主;项目结题由创业学院组织验收答辩,验收通过后进行拓展教育积分认定。

3)校级一般项目,需在撰写好一份符合格式要求且不少于3000字的项目训练或实践总结,附带至少5张相关实践图片,或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结题:成功申请专利;参与校级以上(含校级)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参与省级以上(含省级)美术展览获奖;制作出实物;项目负责人或成员成功办理了营业执照。各教学分院()验收答辩,但须将答辩安排提前报创业学院,创业学院将组织人员随机旁听或抽查,项目验收通过后进行拓展教育积分认定;项目验收结束后,在当学期妥善将申报书及结题材料整理规范并移交到创业学院。

五、指导教师绩效

教师指导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按照学校最新教研工作绩效量化积分标准进行奖励。

六、项目管理

项目指导、项目管理及经费使用情况参照《景德镇陶瓷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创业学院

201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