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响应教育部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我校教育数字化转型及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组织模式,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
1.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鼓励各教学单位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支持现代产业学院联合行业、企业申报建设虚拟教研室。
2.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二、建设条件
虚拟教研室建设应具备如下条件:
1.虚拟教研室负责人应由省级或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虚拟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5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区域性虚拟教研室校外成员不少于30%,全国性虚拟教研室省外成员不少于30%;
3.虚拟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须获批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三、建设任务
(一)探索教研新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激发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与改革。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与改革意识,营造教师回归教学、热爱教学、研究教学的良好氛围。
(三)共建优质教学资源库。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推动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四)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充分发挥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托虚拟教研室,构建教师教学发展共同体,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提升一线教师教学发展水平。
四、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景德镇陶瓷大学虚拟教研室申报书(见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
2.各教学单位须对推荐的教研室进行可行性论证,并在学院(部、系)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5月17日前完成材料提交,包括可行性论证报告、虚拟教研室申报书(一式3份)、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学院(部、系)公章。校外成员还需提供自愿加入证明(附件3),证明须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工作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5373(短号)。
附件详见OA办公系统。
教务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