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师〔2018〕1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推动《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地落实,进一步加强江西高校师范类专业建设,深化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提升教师培养质量,更好服务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实施江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围绕全面推进江西教育现代化的时代新要求,立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时代新使命,坚定办学方向,坚持服务需求,创新机制模式,深化协同育人,贯通职前职后,建设国内一流师范院校和一流师范专业,引领江西教师教育改革发展。通过实施卓越教师培养,在师范院校办学特色上发挥排头兵作用,在师范专业培养能力提升上发挥领头雁作用,在师范人才培养上发挥风向标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教学、善于综合育人和具有终身学习发展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
二、目标要求
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办好2-3所高水平、有特色的师范院校和一批师范专业,力争15个师范专业进入省一流专业建设。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显著增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显著更新,以师范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新形态基本形成,实践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协同培养机制基本健全,教师教育师资队伍明显优化,教师教育质量文化基本建立。到2035年,师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为培养造就数以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千计的卓越教师、数以百计的教育家型教师奠定坚实基础。
三、改革任务和重要举措
(一)完善师德教育体系,全面推进师德养成教育。强化党建引领,将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教师第一标准摆在首要位置。通过开展“红色教育引领师德”、“课程教学培育师德”、“主题活动强化师德”、“教育实践践行师德”“校园文化熏陶师德”、“师德答辩检验师德”等师德养成教育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的“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四个服务”等要求作为师范生师德教育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细化落实到教师培养全过程,增强师范生职业认同感和社会责任感,将师德内化为教师职业的精神特质,着力培养“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卓越教师。
(二)遴选计划实施院校,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遴选5-10所高校为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实施院校。计划实施院校面向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需求,分五类推进教师培养改革。一是面向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卓越中学教师,重点探索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培养模式,积极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二是面向培养素养全面、专长发展的卓越小学教师,重点探索小学全科教师培养经验、继承我国养成教育传统的培养模式。三是面向培养幼儿为本、擅长保教的卓越幼儿园教师,重点探索幼儿园教师融合培养模式,扩大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四是面向培养理实一体、德业双修的卓越中职教师,重点探索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主动对接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开展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研究生培养工作。五是面向培养富有爱心、具有复合型知识技能的卓越特教教师,重点探索师范院校特殊教育知识技能与学科教育教学融合培养、师范院校与医学院校联合培养模式。
(三)建设教师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助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将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智慧学习等新技术融入教师教育课程,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最新成果以及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师培训优秀案例融入教师教育课程内容,立项建设30门省级教师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大力支持名师名课等优质资源共享。已获得省级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高校在职教师,2020年底前至少需建设一门省级教育精品在线课程。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形成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有机结合、深度融通的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模式。
(四)建立省级优质教育实践基地,着力提高实践教学质量。设置数量充足、内容丰富的实践课程,建立健全贯穿培养全程的实践教学体系,确保实践教学前后衔接、阶梯递进,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面落实高校教师与优秀中小学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为师范生提供全方位、及时有效的实践指导。推进师范专业教学实验室、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实训教室和师范生自主研训与考核数字化平台建设,强化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与考核。建设教育实践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推进教育实践全过程管理,做到实习前有明确要求、实习中有监督指导、实习后有考核评价。遴选建设100个省级优质教育实践和企业实践基地,在师范生教育实践和专业实践、教师教育师资兼职任教等方面建立合作共赢长效机制。
(五)创建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完善协同培养机制。支持建设5-10个省级政府统筹,高等学校与中小学协同开展培养培训、职前与职后相互衔接的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着力推进培养规模结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资源建设、教学团队、实践基地、职后培训、质量评价、管理机制等全流程协同育人,促进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积极推动医教联合培养特教教师,高校与行业企业、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培养中职教师。鼓励支持高校之间交流合作,通过交换培养、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同步课堂、学分互认等方式,使师范生能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六)建强优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提高教师教育师资的专业化水平。推动高校配足配优符合卓越教师培养需要的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在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对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实行倾斜政策。加大教师教育师资国内访学支持力度,通过组织集中培训、校本教研、见习观摩等,提高教师教育师资的专业化水平。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指导高校建立符合教师教育特点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和推动教师教育师资特别是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开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研究。通过共建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特级教师流动站、企业导师人才库等,建设一支长期稳定、深度参与教师培养的兼职教师教育师资队伍。指导推动各地开展高等学校与中小学师资互聘,建立健全高校与中小学等双向交流长效机制。
(七)建立海外研修基地,深化教师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境外高水平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共享优质教师教育资源。鼓励师范院校组织师范生赴境外观摩学习,采取赴境外高校交流、赴境外中小学见习实习等多种形式,拓展师范生国际视野。加大教师教育师资国外访学支持力度,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经验,扩大江西教育的国际影响。
(八)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构建追求卓越的质量保障体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分级分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全面保障、持续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推动高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等多种手段,建立完善基于证据的教师培养质量全程监控与持续改进机制和师范毕业生持续跟踪反馈机制以及中小学、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多元社会评价机制,利益无关方参与的第三方评价机制,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应用于教学,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高,形成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
四、保障机制
(一)构建二级实施体系。教育厅统筹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总体规划。各计划实施院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落实具体实施方案,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二)加强政策支持。优先支持省级教师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大力支持计划实施高校教师教育师资出国进修;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完善学位授权点布局,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向师范院校倾斜。将卓越教师培养实施情况特别是培养指导师范生情况作为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和职称晋升、中小学工作考核评价和特色评选、中小学教师评优和职称晋升、中小学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名师名校长遴选培养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经费保障。各高校统筹资金,保障“江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顺利实施。
(四)强化监督检查。成立江西省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专家委员会,负责计划的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实行动态调整,专家组将通过查阅学校进展报告、实地调研等形式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完成培养任务、实施成效显著的,予以相关倾斜支持;对检查不合格的,取消“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改革项目承担资格。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