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
职务 |
办公地点 |
办公电话 |
吴丹丹 |
副科长 |
勤学楼206-1 |
0798-8499659 |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负责联合培养专升本教学管理监督执行。
2.负责遴选联合培养合作单位,并提交学校审议。
3.负责编制联合培养专升本年度招生计划,签订联合培养协议。
4.组织协调校内职能部门、教学院(系)和相关培养单位共同进行联合培养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
5.配合有关部门,规范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的新生报到、学籍变动、学籍档案、学历学位等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学费结算、学生管理、毕业生就业等工作。
7.定期开展工作总结和教学评估,确保联合培养专升本的培养质量。
8.做好与联合培养单位的交流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