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系):
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开展2024年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重点
(一)评选范围面向我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等个人及单位,在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取得的教学成果。
(二)评选的重点是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迈出重大步伐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学成果。
二、遵循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引导优秀人才执着于教学育人,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四)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五)鼓励各教学单位凝练、培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校政企合作,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等方面,彰显学校特色,具有重要应用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成果。
三、申报、审批程序
(一)个人申报;
(二)经由所在学院(部、系)推荐至教务处;
(三)教务处审核、专家鉴定评审;
(四)校园网公示;
(五)报分管校领导批准,表彰奖励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四、工作要求
(一)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关。各学院(部、系)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工作,确保参与者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同时做好申报成果查重工作。
(二)严格评审推荐工作纪律。对资格审查和推荐、评审等环节,做到利益相关人员主动回避,评审过程信息严格保密。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拟推荐成果要通过本学院(部、系)官网等渠道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五、材料报送
(一)网络填报
1.填报网址及时间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具体网址和上传时间另行通知。
2.填报内容
《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word版本,见附件1);
《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表》(word版本,附件2);
成果报告(pdf版本);
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pdf版本);
《教学成果奖查重备案表》(附件4)
(二)纸质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系)填写《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4年3月8日前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改革科。
各学院其它申报材料(附件1、2、4)纸质稿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胡文俊 吴丹丹 联系电话:0798-8499659
附件:
1.《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3.《景德镇陶瓷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4.《教学成果奖查重备案表》
相关附件请移步OA下载
教务处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