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任务安排及《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课程重修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19级、2020级、2021级、2022级有重修需求的学生。
二、可办理重修的课程:
1、全校性公共基础课、专业学位课程、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实践性课程(其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认识实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实习》两门课程联系主教学楼1105室汪雪老师)、独立开课的实验课程、艺术类单元授课课程、形势与政策、体育与健康等。
2、全校性公共基础课《大学物理A(一)》、《大学物理 B(一)》、《大学英语(II)》、《大学英语(2)》、《电工与电子技术》、《概率论与数理统计》、《高等数学A(II)》、《高等数学B(Ⅱ)》、《工程图学》、《现代信息技术导论》不及格学生已安排进入重修班,学生可进入自己的课表查询。
三、重修办理时间:
学生重修课程办理时间:第一周星期一至星期三(2024年2月26日8:30---2月28日23:55)。
四、重修办理流程:
1、2020级、2021级、2022级需重修的学生学校官网首页→→点击“学生”通道,登录景德镇陶瓷大学一站式服务大厅→→进入办事大厅→→点击教务系统→→点击选课→→学生根据自己不及格课程进行选课。
2、2019级学生到所在学院填写重修表→→学生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开课单位签署具体安排意见并签字盖章(必须明确跟班班级、任课教师及重修时间)→→教务处审批、交费。
五、注意事项
1、学生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办理重修课程。如有特殊情况,重修的课程名称必须与原不及格课程名称相同且学分不得低于原课程。
2、学生报名后要及时查看自己的课表,了解跟班课程的上课时间及地点(特别是艺术类单元课程,应及时到开课学院查看专业课表),并跟班上课。
3、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重修的学生,请学生所在学院协调办理。
教务处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