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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评估本科教学状态调整与质量内控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06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迎接审核评估,促进教学与教风建设,规范教学过程,引导教师潜心教学强化持续改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务处决定加强对教学特别是实践教学的质量管理与监控,开展全过程、全时段、全员参与的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状态调整工作,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实验、实训课程全程跟踪检查;

(二)艺术类单元制课程全程跟踪检查;

(三)理论课随机抽查;

(四)开展“公开示范课”活动;

(五)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实验、实训课程检查

1.检查人员:各教学单位领导、实验中心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务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2.检查时间:整学期

3.检查内容:教师上课情况;学生上课及分组情况;实验、实训教学计划及安排;实验、实训课程教学情况;各教学单位检查安排及具体实施情况。

4.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将本学期开设的实验、实训课程安排提交教务处备案;

2)各教学单位制定详细的实验、实训课检查计划及安排并提交教务处备案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工作

(二)艺术类单元制课程检查

1.检查人员:美术学院和设计艺术学院领导、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务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2.检查时间:整学期

3.检查内容:教师上课情况、学生上课情况、教学文件准备情况、教师课堂示范及学生作业完成情况;两个艺术分院检查安排及具体实施情况。

4.检查要求:

1美术学院和设计艺术学院分别将艺术类课程管理办法提交教务处备案;

2美术学院和设计艺术学院分别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及安排提交教务处备案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工作

(三)理论课随机抽查

1.检查人员:各教学单位领导、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务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2.检查时间:整学期

3.检查内容:教师上课情况、学生上课情况、教学文件准备情况、多媒体课件制作质量;各教学单位检查安排及具体实施情况。

4.检查要求:教学单位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及安排并提交教务处备案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工作

(四)“公开示范课”

1.讲课对象:各教学单位“教师教学效果评价”中获得优秀的教师。

2.完成时间:4月底之前

3.具体要求:

1教学单位做好公开课教学安排和计划并提交教务处备案;

2公开课听课对象为教师所在教学单位领导、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相关学科(专业)教师、本专业学生

3做好公开示范课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五)“一对一帮扶”

1.帮扶对象:各教学单位“教师教学效果评价”中排名后5%的教师。

2.帮扶时间:整学期

3.具体要求:

1教学单位对排名后5%的教师安排帮扶导师并将具体安排提交教务处备案;

2帮扶导师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听课指导,并做好指导记录;

3学期末被帮扶教师进行公开授课并将公开授课安排提交教务处备案

(六)教学单位具体要求

1.教学单位成立工作小组,根据2024年19本科教学工作例会精神要求,针对本单位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备课不充分上课不认真、实践教学不规范、教学改革不投入及教学管理不精细等问题,结合本单位现实条件,认真制定本单位全过程、全时段教学状态调整工作方案;

2.将加强教学状态调整与“迎评促建”工作精神通报全体师生;

3.各教学单位领导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工作制度》(景陶大党发〔2017〕16号)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听课,并将听课表提交相关部门。

4.各专业同行互相听课,并以学院(部、系)为单位将听课表(附件1)18周之前提交教务处备案。

5.各教学单位每两周提交检查表(附件2),每月撰写总结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6.工作方案检查计划与安排于318日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检查安排公开示范课和帮扶安排进行随机抽查。

三、结果反馈及处理

(一)每两周发布《质量监控信息简报》;

(二)每月进行质量监控通报;

(三)检查结果反馈相关教学单位。同时,教学单位据此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教务处备案。

 附件详见OA办公系统。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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