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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5   点击:

各学院(部、系,各实验中心

为提高实验教学水平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学校启动2024年度开放性实验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各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同时,依据实验室开放的软件条件,充分发掘潜力、优化资源配置,创造条件实施开放。各个学院(部、系一般申报数不少于2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必须进行开放性实验项目的申报,各专兼职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请填《景德镇陶瓷大学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开放性实验项目的类型分为:

1)科技活动型学生可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联系相应的指导教师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学科竞赛训练等实验活动或自行拟定科技活动课题进行科学实验;

2)计算机应用技术提高型利用计算机进行软件开发、课件制作、网页设计、网站建设等,提高计算机实际应用能力的实验活动;

3)人文素质与能力培养型校内人文素质实践训练室(含工艺或工作室,如摄影、陶艺,漆画、雕塑、服饰设计 等),针对非本专业学生,结合学生社团或兴趣爱好者协会的活动内容,开设实验或工艺制作、技能操作等项目,学生在各人文素质实践训练室自主进行的素质、能力与操作技能的训练,达到初步掌握本项目的制作过程和技巧,完成简易作品制作成果、撰写活动收获。

3.鼓励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出一些具有特色及创新意义的开放实验项目,鼓励学生自行拟定开放实验项目,提高大学生创新能力。

4.讲师及其以上职称或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教师均可申请开设开放性实验项目,每位指导教师每学期作为第一指导教师的自选实验课题型实验项目不超过一项,作为第二指导教师人不超过两项。

5.开放实验项目参与学生人数原则上单批次不少于20人,单批次实验学时一般不少于8学时,实验开放批次不小于2次。鼓励指导教师开设多批次实验,工作量补贴将根据参与学生人数与批次进行适当调整。

6.开放性实验项目资助额度分个等级,其中10项校级重点项目,每项0.7万,20项校级一般项目,每项0.4万,共30项。由评审专家组依据实验项目实际所需开支情况予以区分。项目经费实行分段划拨管理,立项后会先拨付启动经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后期费用。

项目经费只可用于购置与本实验相关的耗材费及配套一定的工作量补贴(当参与项目总人数≤50人时,工作量补贴不超过总经费的20%,当总人数≥50人时,补贴不超过总经费的30%)。

    7.请各院(、系)教学秘书于49前将

1《景德镇陶瓷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附件1

2《景德镇陶瓷大学开放实验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三份及电子稿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勤学207-2)。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798-8460552;电子邮箱:jci_sjk@163.com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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