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部门)、全体师生: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4〕2号)和《景德镇陶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陶大发〔2021〕76号)文件精神(附件1),学校启动2024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项目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
2.创新训练项目指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3.申报项目需满足如下要求:(1)选题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2)以本科生为主组成项目团队,负责人1名,团队人数4~5人;(3)项目负责人须为一至三年级本科生;(4)每名学生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1个项目,或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2个项目;(5)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含在研);(6)已申报该类项目且尚未结题或得到学校其它资助的项目,未有实质性改进、深化或拓展的,不得申报。
4.创新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性实验室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二、申报流程
1.学生经与指导教师沟通后,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2),申报书请注意整页排版原则(即申报书中“指导教师推荐意见、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推荐意见、学校推荐意见”需排版在一页内)。申报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需查看《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附件3),项目所属学科请查看《专业门类目录》(附件4);
2.指导教师审核学生项目申报书,同意申报后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
3.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评审,排序推荐本单位创新项目至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校级评审,形成拟推荐的国家级(重点)、省级项目和拟立项的校级项目名单并公示。
三、结题要求
(一)基本要求
创新项目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结题鉴定表、研究报告及申报书内预期成果。国家级、省级项目的结题由教务处组织答辩验收,校级项目统一由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组织答辩验收。各级创新项目的执行年限为1-2年,且所有项目均须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结题。
(二)成果要求
总体要求:各级项目负责人的成果贡献度均需在60%以上。
1.国家级项目
结题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学术著作1篇(部)或国家级期刊2篇或省级期刊3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为第二作者,并标注“xx年景德镇陶瓷大学xx级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xx》,项目编号为:xxxx”。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
②项目负责人申请1项发明专利(需通过初审)或授权2项实用新型专利或3项外观设计专利/版权登记证书或获批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均为“景德镇陶瓷大学”,成果为软件著作权的项目须提供“软件登记受理通知书”);
③在国家级竞赛中获奖或在省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及以上奖项,须提供参赛材料及获奖证书,且项目负责人为参赛团队负责人。
2.省级项目
结题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省级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或学术著作1部(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项目负责人为第二作者,并标注“xx年景德镇陶瓷大学xx级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xx》,项目编号为:xxxx”。收录论文需提供收录证明);
②项目负责人申请1项发明专利(需通过初审)或授权1项实用新型专利或2项外观设计专利/版权登记证书或获批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均为“景德镇陶瓷大学”,成果为软件著作权的项目须提供“软件登记受理通知书”);
③在省级竞赛中获奖,须提供参赛材料及获奖证书,且项目负责人为参赛团队负责人。
3.校级项目
各项目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项目周期内完成相关研究内容,至少撰写一篇3000字以上的研究报告,或其它形式研究成果。
四、经费资助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档次,资助金额分别为2万元、0.5万元、0.1万元。项目经费实行分段划拨管理,立项后会先拨付启动经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后期费用。
五、工作安排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将本通知转至本单位师生,召开申报宣讲动员会,广泛发动教师出题,积极组织学生申报,确保项目申报数量、项目覆盖率,并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确保项目完成质量的管理制度。
2.请有意申报项目的同学于5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和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电子版经指导教师审阅后,由指导教师提交至所在单位。
3.请各单位于6月6日前完成项目的初评工作,统一将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5)及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工作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0798-8460552。
教务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