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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暑期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8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暑期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暑本科教学实验室、实习实训场地安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各教学单位组织人员对所属实验(实训)中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即时整改。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注意做好实验室、实习实训场地的“防盗、防火、防水、防腐蚀”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各实验(实训)中心要加强对危化品的管理,防止危化品物品贮存、使用过程中发生突发事故,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三、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要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四、暑期除工作需要或必须通电的仪器设备外,本科教学实验室要关断电源、水源、气源等;仍然对外开放的本科教学实验室,要向资产管理处进行报备,暑期获批对外开放的本科教学实验室教学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突发意外事件的发生。

五、严禁在本科教学实验室、实习实训场地进行与实验、实习实训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本科教学实验室、实习实训场地住宿和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本科教学实验室、实习实训场地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设备;严禁在本科教学实验室、实习实训场地公共区域存放物品和车辆。

六、暑期,各教学单位要安排好本科教学实验室、实习实训场暑期值班工作,加强对所属实验(实训)中心的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

 

                                          教务处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