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实验教学中心:
为保障新学期学校师生人员、财产安全,各项实验、实践教学任务有序展开,现将相关工作布置通知如下:
1. 各教学单位应确保本单位本科教学实验室、实践教学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符合本科教学要求,运行维护符合国家规范,对实验室存在的安全事故责任风险点,做好安全应急预案,同时进行实验室安全工作常态化监控管理。
2. 各本科教学实验中心应系统全面地做好实验室、实践教学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高压、高温、高速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存盲区。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高度重视,详细记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3. 各实验室对实验仪器设备按相关操作规程进行运行检查,做好气、电等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实验仪器安全、有效运转,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及时报修,确保各项教学任务按计划正常开展。
4. 各教学单位对实验室、实践教学场所的环境卫生开展检查,安排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定期清洁,做到安全通道畅通,设备药品摆放有序,实验室环境清洁,生活用品等非实验教学仪器及配套用品严禁进入实验室,为稳定有序的秋季实验教学营造良好的实验、实践教学环境。
5.结合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要求,各实验中心应健全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并做好管理制度、实验设备操作流程和使用规范的上墙工作。
6. 以实验教学中心为单位,认真填写《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验中心自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于开学第1周周四(9月5日前)提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联 系 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798-8460552;
电子邮箱:jci_sjk@163.com。
附件: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实验中心自查表
教务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