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全体师生: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函〔2025〕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相关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4年立项的一年期创新项目、达到结题预期的两年期项目也可申请。
2.2023年立项的两年期创新项目以及其他未按期结题的创新项目也可申请此次结题。
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陶大发〔2021〕76号)文件(附件3)要求,2022年立项项目在2025年为最终执行年限,无故不参与本次验收的项目一律撤项处理并予以通报,追回项目资助资金,取消下次申报和参与资格,指导教师2年内不得再指导此类项目。未参与本次验收的2023年项目,剩余经费后续不再发放。
二、结题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材料
需提交的结题材料包括: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4)、结题鉴定表(附件5)、项目研究成果一览表(附件6)、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如项目研究论文所发表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或录稿通知复印件;证书复印件)、PPT汇报材料电子稿、项目介绍视频(可选),以上材料纸质稿请按顺序进行打印胶装两份。国家级、省级项目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校级项目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系)教务办/学工办(校级项目不需要提供PPT汇报材料电子稿、项目介绍视频)。
2.国家级、省级创新项目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结题答辩,每个项目汇报时间5-8分钟,专家提问3-5分钟,通过结题答辩方可结项,校级创新项目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结题验收工作。
三、结题验收成果要求
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结题验收工作安排与其他要求
1.请各指导老师督促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结题材料准备工作。
2.通过本次验收的国家级、省级项目须通过结题答辩后一周内在“江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网址:http://jxdc.jxedu.gov.cn/)”平台完成结题流程,并上传结题材料。
通过本次验收的校级项目须在校内的实践教学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172.30.1.125/)完成结题流程,并上传结题材料。
3.2023年立项的两年期项目和2024年立项的一年期项目未参与本次验收,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7)和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证明材料,项目经费暂停发放。
4.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材料提交安排如下表:
项目类别 |
材料报送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截止日期 |
创新项目 |
主教楼207-2 |
熊老师 |
电话:0798-8460552 邮箱:jci_sjk@163.com |
4月10日 |
提交的结题材料: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以.zip格式压缩,并按“项目级别—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格式命名发送至上述邮箱。
5.校级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系)组织验收,结题验收工作安排和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8)由学院(部、系)在4月15日之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6.国家级、省级创新项目由教务处组织验收,现场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学校将按规定颁发结题证书和结题经费。
附件:1.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成果要求
2.2025年创新项目可申请结题名单
3.景德镇陶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4.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报告格式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鉴定表
6.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成果一览表
7.延期结题申请表
8.校级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