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陶大发〔2021〕76号)文件规定,对超出执行年限且无故不参加答辩工作的项目作出撤项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7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凡匿名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0798-8460552(短号:69411)。
教务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