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2017〕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有特色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实施办法(暂行)》(赣教研字〔2017〕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开展2026年度学校层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预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9年度获准建设的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20年度获准建设的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21年度获准建设的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详见附件3)。
二、工作要求
1.各参加预验收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填报《景德镇陶瓷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自评表》(附件1),参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自评表中的考核指标和主要观测点,对本单位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完成《一流本科专业验收总结报告》(附件2)。(注:该指标体系并非江西省正式验收工作的评价指标,仅供各专业参考使用)
2.各单位汇总后,须在2026年6月30日前提交《一流本科专业验收总结报告》(附件2)和《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自评表》(附件1),以及支撑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其中:一流本科专业验收总结报告(纸质稿2份和同版本电子稿word版)、自评表(纸质稿2份,加盖公章和同版本电子稿)、支撑材料(仅需电子稿PDF格式)。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798-8499659
附件详见OA系统通知公告栏!
教务处
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