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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7届本科毕业生预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1:08 文章作者: 浏览:次

各学院:

为督促2027届本科毕业生掌握个人学习情况、及时修读未完成课程、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组织开展2027届本科毕业生预毕业审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认真落实。

一、预审核对象

拟于2027年6月申请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包括:2023级本科在校生、2025级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二、预审核标准

1.毕业资格审核

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发放毕业证书。中外联合培养学生还需审核其国外课程成绩。学生毕业时应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否则不予毕业。

2.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审核

根据《景德镇陶瓷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2025年修订),我校本科毕业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

(一)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

(三)攻读期间存在依法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四)由于各种原因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一次或受警告处分两次以上(含两次)者;

(五)历年补考或重修课程的学分累计达到20学分及以上者,或专业学位课程重修课程数目达到1/3及以上者;(补考或重修后的课程、实践性环节成绩在70分或中等及以上不计)

(六)结业者;

学生受过校纪处分后,进步显著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者,或获得一等奖学金,或受校级通报表扬者,或省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者,由党委学生工作部核实情况,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授予学士学位。

三、工作内容

1.毕业生毕业条件确定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依据《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23版)》,确定各专业毕业条件,即各专业必修、限选、选修课的课程和学分要求。

2.学院预毕业审核

对2027届毕业生(特别是学籍异动学生如:留降级、转专业、休学后复学、专业分流和方向分流等)目前所修课程与毕业条件进行对照,是否还有不及格和未修读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学分是否满足毕业条件,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是否通过。学院对以上内容进行初步整理后,将毕业预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经学生核对后签字确认。

教务处9月21日下发参考数据到学院,学院也可自行登录教务系统查询所需数据,之后不再就该通知更新数据,请学院注意参考数据下发时间点。

3.学生核对签字

学生可以登录个人教务系统查看课程修读情况,如果课程修读情况存在与学院统计结果不一致,请及时向所在学院反馈。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原件学院存档,复印件10月16日前交教务处教学信息科备案。

4.缺课学生及时补选、重修课程

学生须认真核对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如存在公共选修课学分未满,转专业补修,中外联合培养学生国外课程缺课,请在校期间及时补选或选课重修。

请各学院重点关注重修课程的开设学期及培养方案的调整。对于因错过开课学期而导致无后续课程的情况,教务处不再受理。对于因培养方案变更而导致无后续课程的情况,可申请进行课程替代,并引导学生在开课学期完成重修。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学生至少取得4个学分拓展教育模块课程(公共选修课)。

2.根据培养方案要求,普通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须修满5学分、专升本学生第二课堂教育须修满2学分。

3.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要求,全日制在校学生每学年应当参加体质健康测试,测试数据按要求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处理。



      教务处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