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创业学院、教育评价与评估中心、教学资源与设备管理中心)

首页
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转发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江西省产教融合型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01日 18:54 文章作者: 浏览:次

各学院: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江西省产教融合型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6年江西省产教融合型本科课程(以下简称省级产教融合型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并结合我校实际,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一)推荐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我校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实践类课程等。

(二)课程要求

1.课程开设要求。申报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并于2026年7月30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建设和完善的本科课程,在内容、方法、评价上有所创新并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和示范效应,并承诺入选后3年内将持续共享或继续建设。

2.校企合作要求。校企合作开展课程建设,共同组织实施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产教融合与课程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

3.建设成效要求。课程在创新创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课程思政、实践教育等方面建设基础良好,积极促进课程内容与企业技术发展衔接、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融合,突出学生工程实践与社会实践能力培养的考核。已申报省级校企合作一流课程推荐但未通过立项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4.政治审查要求。申报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学院党委须对课程内容的政治性、导向性以及主权、领土的表述、标注等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三)人员要求

1.依托产业学院建设。校企合作课程原则上依托产业学院建设,对于行业属性较强的课程(如艺术类等紧密对接特定行业发展需求的课程),可突破单一企业合作模式,允许与对应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联合开发。

2.实行校企双负责人模式。鼓励课程申报主体采用校企双负责人模式,申报课程由校方课程负责人牵头,课程团队核心成员至少包含一位企业方人员。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核心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省级产教融合型课程的申报。已获得省级校企合作一流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核心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

3.校方负责人条件。校方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原则上现任校领导推荐参选比率不超过30%。校方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4.企业方负责人条件。企业方课程负责人应在课程对应的产业领域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

5.政治审查要求。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院党委就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学术不端、重大教学事故等情况出具政治审查意见(详见附件2)。

(四)申报名额要求

1.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必须申报。

2.各学院推荐数量不作限制。

二、申报推荐程序

(一)各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填写《申报书》(附件3),于10月25日之前完成本单位审核。

(二)网络申报。经学院审核通过的老师,于10月25日—10月26日之间,登录质量工程(http://jct.zlgc2.chaoxing.com/),按要求完成线上填报。

(三)评审与公示。10月27日—11月6日,学校对申报课程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及公示。

(四)平台填报。11月8日前,拟推荐课程负责人登录“江西高校课程资源共享平台”(http://www.jxooc.com/),进入“申报专栏”,下载阅读申报操作指南,完成线上填报。

(五)11月12日前,学校在“江西高校课程资源共享平台”中完成系统内审核,并将推荐课程报送江西高校课程资源共享管理中心。

三、组织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省级产教融合型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确保课程质量。

(二)加强审核把关。各学院须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推荐遴选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求私利、收受贿赂、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提交材料如下:

1.《2026年产教融合型课程参与人员政治审查表》

2.《产教融合型课程认定申报书》

3.《2026年产教融合型课程推荐汇总表》

以上材料纸质稿(签字盖章版)以及同版本电子稿各1份,报送至勤学楼206-1。

材料提交时间:10月27日之前。

 

联系人:吴丹丹    联系电话:0798-8499659

 

附件详见OA通知公告栏!

 

教务处

2026年10月1日